"人身侵害"在法律上的定义是什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08:3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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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理论上认为可以细分为人格和身份,但是,身份这个东西目前在法律中体现的已经非常少见了,基本上侵害人身侵害的都是人格。
人格,是法律上认为人之所以为人的条件,人格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无其他条件。
人格,包含了诸多不可侵犯不可剥夺的权利,如生命、健康、身体完整、隐私等。
我国民法上将人格权,这个说法目前还有争议,更有说服力的理论认为,人格不是积极权利,而是消极的保护对象,而且,人格无法类型化,一旦类型化反而不利于对人格的保护。所以,对于社会一般认为会对自然人人格造成极大困扰的行为就是对人格的侵害行为。

对人的生命权和健康权构成的人身威胁可以定义为人身侵害